海关确认消息!口罩等医疗物资列为出口检验!
更新时间:2020/4/13 10:01:28 浏览次数:2238
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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