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 您是第 131876185 个访问者!
您好,欢迎来到全国体外诊断网(全国实验医学网)!
热门搜索:分会介绍 | 会员名单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界动态

按病种付费3.0版第一批基层病种发布

更新时间:2026/10/9 11:53:00 浏览次数:235
image.png


近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了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推荐了第一批基层病种,包括DRG基层病组31个、DIP基层病种127个,供地方参考使用。


基层病种是指适宜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且诊疗技术成熟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慢性病病种。


基层病种的核心机制是“同病同付”。也就是说,在同一个统筹地区内,原则上医保部门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收治的纳入基层病种范围的病例,按照同一支付标准结算,从而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性,方便参保群众就近就医。实行基层病种“同病同付”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相应承接能力,落实分级诊疗有关要求。


“同病同付”统一的是医保基金对医疗机构的支付标准,患者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仍按照现行待遇政策享受差别化医保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与高级别医疗机构相比,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更加方便,报销比例也更高。


现将第一批基层病种予以单行公布,供各界朋友工作中参考。


附件1:

图片


附件2:

图片图片图片图片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分会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118号龙之梦大厦1807室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