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荧光免疫层析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胃蛋白酶原I/II检测试剂、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时间/纤维蛋白原检测试剂产品、视黄醇结合蛋白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叶酸测定试剂、抗缪勒管激素测定试剂注册7项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附件:
4. 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时间/纤维蛋白原检测试剂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doc
5. 视黄醇结合蛋白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注册审查指导原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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