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 您是第 78897826 个访问者!
您好,欢迎来到全国体外诊断网(全国实验医学网)!
热门搜索:分会介绍 | 会员名单 |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分级诊疗技术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1/16 15:37:43 浏览次数:175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相关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国家中医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黄子嫣、朱焱磊、张牧嘉
  电话:010-68791885、68791887
  传真:010-68792195
  国家中医药局联系人:段华鹏、王瑾
  电话:010-59957760
  传真:010-59957684
   
  附件:1.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分级诊疗重点任务及服务流程图

     2.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分会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118号龙之梦大厦2209室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